据媒体报道,在今年武汉的暴雨洪涝灾害中,武汉两所高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因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分别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
【乱收费的高校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该事件背后反映的的师生诉求却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注。】 7月初,武汉普降暴雨,严重内涝使得许多市区道路严重积水,市民被迫绕行。就在全城人民共抗水灾的当口,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这两所公立高校,对因积水被迫绕行校内道路的车辆收取3元/车的“借道费”。此举引起了市民的不满。有关部门得知相关情况后,立刻叫停了违规收费行为,并于近日对两所高校罚款。 涉事大学收取“借道费”并未获得授权,涉嫌行政违法,被罚理所应当。这种近乎“发国难财”的行为在道德上也站不住脚。受灾居民不得不绕行校内道路,学校坐地起价显然是不地道的。 然而,两校的师生却可能认为收费是在维护师生权益。校内人口密度高,师生经常穿梭于各栋建筑间,如果总有车辆来往穿行,必然会对师生日常生活带来困扰。早先,因为武汉各大高校都不收停车费,社会车辆把高校当做“免费停车场”,学校不堪其扰。2011年,武汉大学首先向主管部门申请停车收费,并得到了许可,此后各高校纷纷效仿。但是,现有停车收费标准规定,各高校对停车时间低于30分钟的车辆应予免费放行,这就意味着社会车辆能够免费“穿行”高校。师生认为,对穿行车辆单独收费,是为了制止社会车辆抢占校园路权。 公众的愤怒和学校师生的诉求都有道理。在水灾的紧急情况下,学校固然应为受灾群众考虑,和社会分享路权,共度难关。但是,平日里社会车辆随意穿行高校的现象也确实应得到遏制。有关部门需要以更合理的规定解决高校路权问题。比如,北京市内多数高校都允许社会车辆进出,但不论在校内时间多短,社会车辆都要缴纳停车费,此举避免了学校路权被社会车辆肆意挤占。 公立高校该开放到何种地步是老生常谈。一方面,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学生和教师理应是校园的主人,他们授课、研究与学习的环境应得到充分保障;但另一方面,公立高校是社会公共事业的一部分,占地面积较大的高校,也必然会给周边居民带来一定不便。 此前,高校食堂、图书馆该不该对社会开放,都引发了高校师生和周边居民间的矛盾,与居民生活关系更大的路权引起争议,也在意料之中。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制度层面的精确设计,也需要师生和附近居民之间的互相理解。毕竟,如果没有水灾,没有多少人非要贪“免费穿行学校”这样的小便宜,如果没有对学校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影响,学校也并不是非得赚这点“借道费”。乱收费的高校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而该事件背后反映的的师生诉求却是合理的,这一点需要得到应有的关注。 |
7月25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暑汛期间价格违法的12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两起涉及高校(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对绕行车辆违规收费。市民反映,自己驾车绕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校区几分钟,被收取了“停车费”。相关价格主管部门两次责令整改,但均无效。两校违规收“穿行费”,最终罚单金额或将达到200万元。 随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回应称将停收“穿行费”。 其实,一些大学违规收取“穿行费”的问题,今年5月就被媒体曝光过。据《法制日报》的报道,2011年11月湖北省物价局批准武汉大学对社会车辆实行计时收费,在具体审批文件时,一些大学通过“创造性”的规定回避了政策。2015年6月,湖北省物价局明确“30分钟内免收停车服务费”的标准。不过,很多大学仍执行原有文件收取“穿行费”。 众所周知,公共场所的停车费属于《价格法》所规定的政府调价范围。既然大学收取“穿行费”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几个大学再收“穿行费”就是价格违法,这是是非分明的事。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一些高校这么不把法律当回事儿,让人遗憾,让人脸红。依法治国应当体现出“一断于法”的原则,法律才是评判一切是非对错的根本标准,个别大学明明没有收费依据,却还在收“穿行费”,真的不把价格部门当回事吗?相对那多收了三五斗的“穿行费”,大学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才是无价的。 而且明明被审批的是“停车费”,却按“停车费”收汽车的“穿行费”,这本身就不公道,难怪司机有怨言。大学乃斯文所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收费不该搞。 其实,应该放在更大的视野下,看如今的“穿行费”问题。今年年初,中央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通过建设交通的“毛细血管”来缓解交通主干道压力。比如,武汉的大学通常校区体量巨大,严重挤压武汉的路网,就算路上堵得不能动弹,也难从大学借道穿行。 都市交通的“毛细血管”建设,国有大单位才是重头戏。他们愿不愿意参与其中,事关都市交通改革的成败。大学应该明白一个基本的道理:土地是全民所有的,使用权是出于公益目的无偿划拨给大学使用的,大学应该尽到相应的社会责任,不要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错想。 另一方面,“要把对的事情做对”,大学向社会车辆开放道路,也应顾及大学内部的正常教学秩序。在这次价格部门处罚个别高校的违规收取“穿行费”之后,还是要由武汉的交通、规划等部门和大学心平气和地探讨,如何在高校内画出供社会车辆通行的“毛细血管”。 总之,对“穿行费”做处罚不是目的,而是要让高校明白建设交通“毛细血管”是自己的责任。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
近日,一则“北京将在人大、北航等高校试点‘拆墙’”的消息,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引发热烈讨论。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随后回应称,推进高校周边区域路网管控,梳理有可能与地区道路相连的支路、次路或“断头路”,目的是增加路网密度,建立区域道路微循环,“不涉及任何拆围墙的事”。 优化高校附近周边路网结构,被很多人误读为“拆墙”,原因并不难理解。自今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广“街区制”的设想,公众关于这项改革如何落实的讨论就一直没停过。今年3月中旬,西城区在财政部等众多机关单位扎堆的三里河二巷开展拓宽道路工作,也曾被解读为“拆墙”。 如今“高校拆墙”的传闻已被辟谣,但从网络舆情中可以看出推广“街区制”的阻力何在。比如,在几所高校传出“拆墙”的消息后,很多学生、教师表达了他们的担忧,比如害怕校园开放之后将不再安宁,也担心激增的社会车辆给师生出行安全带来影响;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即使要试点“街区制”,也应该让其他更有代表性的单位“做表率”。 “街区制”是一种新的模式,人们对这种改革有一些担忧,完全在情理之中。但客观来说,很多高校尤其名校附近确实是令司机头疼的“堵点”,一些占地面积大的高校更是让道路格局极不合理。因此,对高校周边区域的路网进行梳理,打通可能的支路,探索道路微循环,的确有一定的必要。而且从国外经验来看,知名高校几乎都没有围墙,这或许是中国高校将来的一个发展方向。 事实上,国内大城市交通“肠梗阻”问题遭诟病已久。究其病根,城市建设规划布局不合理难辞其咎。从城市建设理念来看,无论是居民小区、政府机关,还是高校、医院,在修建的过程中大都延续了旧时代的封闭式理念,人为地割裂了社区之间的沟通,各种“大院”阻道层出不穷。由此衍生的“丁字路”“断头路”更让交通运行的“血流”不畅,很多司机只能无奈地“面墙兴叹”。 让城市的道路更通达,疏通顽固的交通“堵点”,不但能够提高通行效率,也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这一点上讲,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但具体到应该先拆谁后拆谁,还需要科学论证、统筹安排。不过,此次“高校拆墙”传闻其实提出了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推广“街区制”,高校是否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突破口? 诚然,高校人流量大,完全向社会开放会增加安全隐患,但换个思路想想,在高校试点开展“拆墙”工作,是可行性相对较高的一种方案:一方面,高校原本就具备公共区域属性(有些面积大的校园,本来就有校园巴士通行),通过合理规划,将部分道路向社会开放,具有一定的基础;另一方面,建设“没有围墙的大学”,国外有非常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高校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对策,能给稳妥推进“街区制”探路。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让高校率先“拆墙”就是最理想的方案,这里仅仅是在探讨一种可能性。毕竟,“街区制”改革从纸面落实为行动,需要有一些单位率先试点。无论突破口是高校、某些“巨型小区”或是某些“大院”,试点工作都不能操之过急,要充分倾听利益相关方的心声、做好相关配套工作、解除后顾之忧,如此才能让“街区制”改革蹄疾而步稳。 |
【原本就复杂的校园及周边区域通行环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畅通周边地区微循环,有待检验。这个矛盾在市中心的高校更加突出,试点和规划就需要考虑各种因素。】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目前,一则北京市规划部门推进高校周边区域路网管控,人大、北航等高校重新“钉桩道路红线”的消息被公众热议,一些媒体和不少网友将其理解为人大、北航将被“拆墙”。 很快,北京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澄清,这次规划为梳理有可能与地区道路相连的支路、次路或“断头”路,增加路网密度,探索区域道路微循环,“并没有要拆掉高校围墙”。尽管如此,在实施街区制的大背景下,高校“大院”该不该被保留的讨论仍在持续。 “没有围墙的大学”是一些教育改革人士的理想。一些世界一流大学的确是没有围墙的,这被认为是学风开放的象征。有国内高校因为过于封闭而被社会诟病,还有高校因严格限制游客访问而引发争议。在此背景下,打开高校“大院”似乎回应了社会的诉求。但是,以优化路网为目的重新规划校园周边道路系统,引发了在校师生对校园让路于民的担忧。 至少自上世纪50年代前后开始,我国高校的“大院制”便悄然形成。“大院”并不是高校的专属,国家机关、大型医院和大型企业都有“大院”。“大院”不仅是校园的外在物理形态,也内化于大学师生的校园意识。在多数大学师生眼中,校园是一个统一的实体,打开“大院”意味着将校园分割。师生们的担忧也并非毫无道理。 首先是校园安全意识。一些原先封闭的区域可能成为公共区域,学校的安全防线可能会从围墙退到教学楼、科研楼、图书馆和宿舍。这一方面需要在各楼宇入口处设置门禁、保安,并将校园道路公共化,引入斑马线、红绿灯等必要的交通标志;另一方面需要师生转变安全观念,将心中的“安全区域”从庞大的校园缩小为具体的校园建筑。这种转变难以一蹴而就。 其次是校园交通与城市交通的矛盾。通过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校园通行度得到了保障,尤其在上下课时段,大量学生拥挤于校园道路中,现在的校园交通组织形式可以有效疏散人流。打开“大院”后,社会人员和车辆可能与师生“抢道”。大量社会车辆进入,再加上原本就复杂的校园及周边区域通行环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畅通周边地区微循环,有待检验。这个矛盾在市中心的高校更加突出,试点和规划就需要考虑各方因素。 打开“大院”对学校公共空间也会产生微妙的影响。封闭的“大院”尽管存在弊端,但是保障了校内人员的公共活动空间,校园里的草坪、广场,都是师生开展公共活动的可用空间。打开校园,师生活动的公共空间将被相对地压缩,学校将投入更多资源处理校园与周边社区的关系。比如,学校对商贩是否还有管辖权,就成了疑问。让校园与城市直接连接不难,难在让师生接受这种与市井生活的“零距离”。 国内不少大学占地面积大,而且位于闹市区,封闭的校园对城市交通造成了客观障碍。开放校园,公众可以利用高校的各种资源。但是,简单地开放校园,会打破校园环境的平衡。此前,“逐步打开小区”被误解为“拆墙”,有关部门和专家被迫匆忙澄清。打开高校校园,比居民小区更复杂,更需要审慎的规划和实施。 |
大街上我们请人让路,要客套地来一句“借光”。这个“借”,当然是免费的。但在武汉,却有两所高校不肯“借光”,倒是堂而皇之地收起了“借道费”。据《楚天金报》昨日报道,7月初的大雨造成武汉光谷和南湖区域严重内涝,因出行道路中断或严重拥堵,周边居民只能开车从附近高校校园内借道绕行。尽管穿行只有几分钟,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仍以不是“同门进出”为由,强行收取停车费。近日,湖北省物价局调查认定其构成价格违法,将分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 穿行和停车,是幼儿园小孩都明白的两个不同概念。即便属停车,按当地规定,半小时之内也应免费。但这两所高校的有关收费人员,却故意把两个概念混淆,而且完全丧失了时间观念。这不能不让人感叹金钱的扭曲魔力:在一些人脑海中,它能把动的变成静的,把活的变成死的,把短的变成长的,把白的变成黑的。 明眼人当然知道,这两所高校趁洪灾收的所谓停车费,其实就是借道费。由于相关文件没有出现过“穿行费”和“借道费”的说法,他们才借了“停车费”的光。可是,这个变相的借道费一收,“借”走掏空的不仅仅是当事人的道德、当事高校的形象,还有相关法律的尊严。甚至可以说,“借”走了相关负责人的基本良知。堂堂高校,应该既是知识叠加的象牙塔,也是道德聚集的高地。有关人员却趁着洪灾,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绕行车辆雁过拔毛,岂不令斯文扫地,让师德蒙羞?这样的违法缺德行为若不立即遏止,学校又以何面目教书育人? 趁火打劫的发财歪道,历来为人们所不齿,可近段时间在一些地方的洪灾中,却仍然可见其踪影。据本报昨日报道,一些无良商家把灾难当商机,如湖北,就有三家公司把渍水车辆施救起步价由原来的每台150元至200元涨到500元至1500元,某些酒店也趁灾涨价。要根治此类乱象,不仅需要媒体曝光、舆论谴责,更需执法部门高举法律利剑,要像处罚两高校收借道费一样,罚他个皮辣肉痛,罚得他下决心痛改前非。(袁云才) |
【象牙塔的人文光辉尤其应当由知识、美德、仁爱、责任来聚合和发散。高校不是自留地,而是国家资源,理应融入社会,抛弃了社会责任和人文精神的高校,形同丢魂失魄的空壳,是无法承担起民族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的。】 湖北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二级后,湖北省物价局就启动了价格应急监测,昨天湖北省物价局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涉及衣食住行、防汛物资等价格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车辆借道费、突击涨价、变相强制服务等。其中,武汉一所高职院校因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收取借道费有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从重处罚。(7月26日央广网) 高校借雨敛财,拦路收取“借道费”、“穿行费”,与全社会共御灾害的节奏极不合拍,与奋不顾身勇斗洪水的感人场景极不协调。作为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被誉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灯塔的高校,如此趁火打劫,被洪水淹没的恐怕不仅仅是声誉了。 高校的竞争一直在明里暗里进行着,因此尤其重视声誉,因为良好的声誉是赢得生源的一块金字招牌。倘若面对来来往往的车辆,涉事高校顿生“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的贪念,向过往司机收取“穿行费”,那么长期以来苦心经营、小心呵护的声誉,就会一下子被洪水冲得一干二净。 也确实,携带泥泞的车辆对学校道路和环境卫生造成了损害,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适当收取一点“赔偿”似乎“理所应当”。但是,洪水到处肆虐,道路严重积水,出行安全受到了威胁,取道学校已经是最好选择的时候,高校怎能熟视无睹,态度冷硬地索要“借道费”?因此,“借道费”里,高校付出的不止是声誉代价,连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人文精神都丧失了。 灾难面前,全国一盘棋,任何机关,任何单位,任何集体,乃至任何个人都应当投身于抢险救灾中。这是道义责任,更是社会责任。在近几年遭遇的多次巨大自然灾害中,正是这种责任,书写了中华民族坚不可摧的凝聚力;正是这种责任,见证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大爱无疆。高校承担着培养人才、培育美德的时代使命,象牙塔的人文光辉尤其应当由知识、美德、仁爱、责任来聚合和发散。高校不是自留地,而是公共场所,理应融入社会,抛弃了社会责任和人文精神的高校,形同丢魂失魄的空壳,是无法承担起民族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的。 蔡元培说,“大学是人格养成之所,是人文精神的摇篮,是理性和良知的支撑”。大学之为大学,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客观物的存在,更因为它是一种精神的存在,这种精神最重要的内涵就是其人文精神。高校借雨敛财,再证“大学人文精神在流失”。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期语境下,在各种思想观念激烈碰撞语境下,高校应当思考:如何打捞被功利化思想淹没的人文精神。(范军) |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湖北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二级后,湖北省物价局就启动了价格应急监测。25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价格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车辆借道费、突击涨价、变相强制服务等。其中,武汉一所高职院校因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收取借道费有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从重处罚。(7月26日 中国广播网) 一场暴雨,几多良心。有人奋不顾身,有人下石落井。这也不奇怪,自古灾难面前,就铺陈过各种“生意经”。比如各地互联网专车,暴雨中价格一路飙升,也曾惹来见仁见智的争论。不过,湖北物价部门通报的价格违法案例中,竟然有高校也加入“趁雨打劫”的行列,这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据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将分别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更绝的,是其中一所高校,“经过两次提醒告诫,还在继续违规收费。”每台车多收3块钱,代价是最低罚款50万——“借道费”的闹剧,总算画上了正义的句点。但令人生疑的,是这样的价格打劫大法,何以能在高校堂而皇之推出。 借个道,还要几块钱;教个书,得有多少生财之机? 眼下高校正是招生季,弄出这样的丑闻,算是自掘坟墓。近年来,舆论都在谈生源危机。“生源危机”更是成为地方高校及职业院校的关键词。于此背景下,在挣钱捞钱这回事上“吃相太难看”,斯文的高等教育形象,还会有公信力可言?更让人生疑的是,暴雨来了,收钱就来了——收得如此自然,收得那么铿锵,这种骨子里的惯性,仅仅是暴雨中灵光一现的“妙手偶得”吗?怕只怕打劫成了习惯,怕只怕捞钱成了停不下来的必然。 这让人联想起眼下高校学费上涨现象,比如广东省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将广东公办普通高校整体学费标准提高20.2%;此前,江西也调整了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后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比现行3910元提高2.3%。如果从2007年算起,很多高校将近10年没有调整学费。如今组团涨价,且多是大整数地上涨,有没有搭车打劫的南郭先生在里面浑水摸鱼呢?暴雨生财,涨价捞钱,本质都是一脉相承的。在高校财务不够透明的今天,连灾害性黑色收入都不放过,这种钻到钱眼里的捞钱逻辑,还不足够值得公共监督警醒吗? 为了拦路打劫几块钱,规矩也不要的,脸面也丢掉了,少数高校也是蛮拼的。眼下而言,仅有罚单还不够,须得看看这究竟是谁的“创意”、类似“创意”在高校还有没有姊妹篇。罚钱没有痛感,揪出背后的“事主”,才是问责的关键。 |
7月25日,省物价局通报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和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涉及对绕行车辆违规收费现象。其中,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在收到价格主管部门提示后,当日全面整改,对过往车辆免收停车费。而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两次被责令均未整改。省物价局表示,目前案件已经查实,本周内将再次实地提醒告诫,若无具体整改措施,该校将收到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罚单。(本报昨日报道) 6月底以来,武汉连遭强降雨袭击,城市交通经受巨大考验。内涝期间,一些社会车辆为规避被淹街道,不得不选择校内穿行。正当全市上下携手抗洪排涝之际,本应共渡时艰的个别高校,此时仍旧板起一副冷脸收取“穿行费”,毫无疑问会大大削弱高校自身的道德形象。 从物价部门的解释来看,虽然高校拥有校内土地道路产权,但作为社会公共设施的一部分,高校同时有义务为社会承担必要的服务功能,反映在现实中的理当包括半小时内免收停车费这样的举措。从另一角度看,高校大都占地面积较大,相当一部分高校还位居交通繁忙要道。因高校围墙圈地所造成的断头路特别多,必然会导致高校周边交通更加拥堵。 出于打通城市交通毛细血管的目的,年初,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拆掉小区围墙的意见。虽然这一政策的指向是居民小区,但作为公共设施的高校很难置身其外,这既因高校自身公共设施的特殊属性,也因独特的交通地理环境。事实上,建设没有围墙的开放型高校在发达国家并不鲜见——在美国,包括哈佛大学在内,几乎所有的学校都没有围墙。在这些国家居民看来,没有围墙的大学本就是社会的常态,也是公众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也就不会有收取“穿行费”、与民争利的现象。换句话说,没有围墙的高校,盘活的不仅仅是周边几条道路的交通,还会最大限度拉近与社会的距离。 怀着最为善意的解读,可以把上述两所高校收取“通行费”的行为,想象成是限制社会车辆进入是为避免因此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近些年来,高校的一些问题总是容易引起舆论的热议,比如此前就有媒体披露有些高校限制校外参观团体,理由依旧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陶行知说“生活即教育”。真正的生活真正的教育不可能圈地围墙,无论基于什么理由,否则就谈不上真正的生活真正的教育。 可以想象的是,随着物价部门的积极介入,高校收取“穿行费”的问题会得到妥善解决,但再巨额的罚单均只能治标,不足以治本。或者说,透过这张还未开出的巨额罚单,我们看到,高校与社会的融合,还面临着一些这样那样的围墙,需要大家以公共责任为出发点,一起来打破。 (作者为武汉资深评论人) |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可是有人却趁灾打劫大发不义之财。7月25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其中,武汉两所高校因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收取借道费,有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从重处罚。(7月26日央广网)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特别是武汉市,内涝严重。受困群众能够及时转移,就少一分危险,多一分安全。因此,保持未积水的道路畅通,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武汉两所高校向借道绕行的车辆收取“停车费”,让转移车辆受阻,令人愤慨。所谓的“停车费”,其时就是“借道费”,从时间意义上讲,拖延了群众救灾转移的时机;从道德层面上讲,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漠视。 再者,从法律角度分析,这显然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事实上,校区内仅有停车收费项目,且是计时收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车辆从校区借道绕行,高校也收取“停车费”,显然没有法律依据。退一步讲,即使车辆借道绕行,也视作是停车,但车辆在校区仅“停”几分钟,便要收取“停车费”,属于违规乱收费;特别是高校对群众救灾转移车辆收费,等于是趁灾打劫。 众所周知,在抢险救灾的非常时期,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是可以征用的;至于高校范围内的道路,本该在无条件征用之列;即使有关部门未对其发出征用通知,从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高校理应主动开放校园,方便救灾转移的车辆和群众通行,而不是设卡收费。可见,高校收取“借道费”,就法律而言,是一种趁灾打劫的违法行为;而对于受灾群众来讲,则是一种次生灾害。 □汪昌莲 |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面对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有人却“趁火打劫”。7月初,强降雨造成武汉光谷和南湖区域严重内涝,周边居民只能开车从附近高校内借道绕行。不过几分钟,却被以不是“同门进出”为由收取了停车费。近日,湖北省物价局调查认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分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 湖北省物价局对两高校处以顶格的罚款,我相信,每一个读过这则新闻的人,也会充满愤怒感。洪涝灾害在发生,城市的秩序因此陷入混乱,此时无论是这座城市里的个体还是单位,最应该做的是积极行动起来,献策献力,让洪涝灾害的现实伤害程度降到最低。然而,面对周边居民因洪水的借道绕行,武汉这两所高校却“坚定”地收取了停车费,这不仅是一种明显的“价格违规”,也是洪涝灾害中极端自私心理的体现,如此“以邻为壑”的行为,理当被严格处罚。 此次武汉两高校被重罚,之所以不值得同情,还有一个原因在于,这很可能不是两所高校的偶然为之,而是它们极端封闭管理方式的惯性流露。洪涝灾害之中,周边居民不过是开车从校园内借道绕行,穿行也不过几分钟,却被高校以不是“同门进出”为由收取了停车费。尤其是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在被物价部门两次提醒告诫后,仍在继续违规收费。如此程度上,与其说“借道费”是一次狭隘灾难意识的体现,不如说它更是大学开放度的一个剪影。 关于大学开放度,这是一个曾被无数次讨论的公共话题,一些基本的常识也早被厘清。譬如,从性质而论,当下我国的绝大部分高校都是公立学校,作为社会的公共资源,理当向所有纳税人开放;譬如,从现实趋势而言,去除大学与社会之间的围墙,让高校资源被公众所共享,这是开放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开放的大学的必然要求;再譬如,大学开放校园看似让渡了部分自由权,却获得了和社会交流、互动的机会,最大的受益者只会是高校,而非其他。 新闻中并没有交代,武汉两所高校收取“借道费”的具体细节是什么,但物价部门的提醒告诫,都无法阻止洪涝中大学收取“借道费”的坚定决心,这只能说明,大学开放与否,早成为某些大学“经济人”思维下的选择,它们的日常管理遵循的是产出最大化的原则。在大学和社会之间,它们早习惯性地建构出了坚硬的围墙。因为围墙,所以即便是洪涝灾害,它们也不愿意打开一点点“大门”。以此来对照,谁又能说,它只是武汉此次两所被罚高校的管理思维? 洪涝之中,大学仍在对进校车辆收取“借道费”,这是一种看得见的冷漠。在冷漠之外,它让人不仅看到城堡化的大学,更看到功利化的大学。对丑闻频出的中国高校,我们当然不再奢望大学成为理想中的模样,但它至少是可以亲近的,是灾害中可“借道”的。关于大学,关于大学的开放性,有一句话公众耳熟能详:大学应该无围墙,它的另一种现实表述不妨是,大学眼中应该无“借道”。大学应当如何对社会开放,对许多高校而言,这仍是一个艰难的命题。(王聃) |
今年入汛以来,湖北先后遭受六轮强降雨过程,成为全国的重灾区。面对暴雨洪灾,有人奋不顾身抗洪抢险、有人帮助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还有人在日夜不停筹集救灾物资,可是还有人却趁水打劫,大发不义之财。据湖北省物价局价格应急监测显示,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有可能被处以最高200万元罚款。(7月26日央广网) 长时间的强降雨造成城市内涝严重,市民出行受阻,开车从附近高校校园内借道绕行,是迫不得已之举。 洪灾当前,我们虽然不能苛求所有人都来感同身受,都必须与受灾群众同甘共苦,但起码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要有由己及人、与人方便的意识。一所高校,在一场城市洪灾面前,更是要有些担当的。打开一扇门,彰显的是情怀与责任,收获的是理解与信任。遗憾的是,这所高校不但没有主动伸出援手,反而对因灾需要借道于此的市民违规收费,确是大跌眼镜,令人无语。 打开该校官网,校训“厚德、笃学、求实、拓新”赫然在目,而从这起事情中,我们看到的不是“厚德”在前,而是“利”字当先。即便不停车,也要被收取3元“借道费”, 3元费用虽然不多,但明显超越了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大有“要从我校过,留下买路钱”的架势,给人留下一幅剪径客的形象。真不知这样的高校拿什么来践行“厚德”校训,又怎样来教育自己的学生具有公德心和正义感? 我们说大学之大,不在其校区面积之大,也不在于其师生数量之大和教授名气之大,而在于其是否大气。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忘记了做人的原则和立校的根本,是对“厚德”校训的玷污和别解,3元“借道费”,也注定成为该校校史上的一记败笔。 当然,收取穿行借道费并非武汉一地的高校独有,要么采取闭校政策,要么明目张胆违规收费,这几乎成为高校的一种通病,而此病的病根就是见利忘义。如何有效地疗治这种病,既需要职能部门的亮剑重罚,也需要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而最主要的,当靠大学自觉,无须断腕之志,只需遵规守纪,做好样子,教好学生,此类大学,尚可有救。(叶传龙) |
湖北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二级后,湖北省物价局就启动了价格应急监测,昨天(25日)湖北省物价局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涉及衣食住行、防汛物资等价格领域,价格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取车辆借道费、突击涨价、变相强制服务等等。经湖北省物价局调查认定,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对绕行车辆违规收取停车费,构成了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7月26日央广网) 不为抗洪救灾出力,这是觉悟问题。但如今湖北的两所院校不出力不说,还“添堵”,这不他们紧盯“借道费”“穿行费”不放。试问这与古时那些吆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黑道劫匪有何区别? 叫人想追问的是,“借道费”究竟收取了多少?从报道看,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在有关方面两次提醒告诫的情况下,仍在继续违规收费。让人遐想的是,其中有多大的利益诱惑,让学校如此贪恋,以至于置提醒告诫当成空气,这般无视。在车辆穿梭的当下,一辆车“借道”一次3元,来回两次6元,500辆车、1000辆、10000辆,乘一乘,要么数千元,要么数万元,数目那是相当可观。可是,收取的钱究竟去哪儿了,“借道费”的背后又是怎样的利益分配明细,实有必要来它次抽丝剥茧。 据报道,高校此番收取 “借道费”,旨在治理校内交通秩序,减少事故发生。而我们也知道“治理”必须得由人去执行,也就是人力,同时也得借助于一些物力去实施,比如安装些信号灯、添置些道路标识牌等等。那么,究竟哪些人执行了“治理任务”,治理了什么,咋在治理,每人又领取了多少“人工费”,购买了哪些设施设备,又花去了多少钱?“借道费”的去向本身就应该有账本明细。 如果拿不出详尽的去向明细,而是一笔糊涂账,就完全不排除以下可能:有人啥事没做,就领了一笔不菲的“借道费”;学校啥东西也没卖,“借道费”便被瓜分一空;所谓的治理只不过是幌子而已,因为治理不是目的,收钱才是目的。 “借道费”究竟去哪儿了,这背后又是怎样的利益分配明细,尽管两所学校将分别被处以最高200万元、最高50万元的罚款,算是受到严厉惩罚了,但该弄清楚的真相还得弄清楚,何况还是不该收的“借道费”呢。 |
【3元借道费,轻易地就“借走”了某些人的道德“底裤”。惩罚性的罚款固然有望让“借道费”成为历史,但失落的大学精神又该从何处找寻?】 湖北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二级后,湖北省物价局就启动了价格应急监测,该局25日通报了12起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其中,武汉一所高职院校因所在附近路段发生严重积水时收取借道费,有可能面临最高200万元的从重处罚。 据报道,截至25日,湖北全省有2300多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00多亿元。面对暴雨洪涝灾害,有人奋不顾身抢险救灾,有人却趁火打劫大发不义之财。两相对比,实在太过强烈,以至于让人想起那句非常冷酷的名言:比灾难更无情的是人心。 高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如果是一般意义上的停车收费,并无不妥。但收取“借道费”,则明显有悖于情理和常识。正如湖北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刘光锋所说,停车收费就计时,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相关标准进行计费,没有“穿行收费”这种依据。 周边居民借学校道路绕行,前后不过几分钟而已,却被高校以不是“同门进出”为由收取了费用。真是欲收费何患无辞?此事让人格外感慨的有两点:一是乱收费真是无处不在;二是教书育人的高校,怎么好意思为几块钱干出这么跌份的事? 没有哪一个人哪一个组织生活在孤岛之上,自然灾害面前,所有人都应迅速结成利益共同体,抱团取暖,彼此互利,这是一个社会之所以称得上文明的显著标志。即使你做不到奔赴抗洪第一线,至少也要遵纪守法、维护公德。特定情况下,举手之劳的事情不妨与人方便,而不是人为设置障碍,借灾难之由,渔一点私利。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借道费”一事折射出的是一种“平常之恶”。日常生活中,3块钱毫不起眼,很多人甚至不会去计较,但在城市遭遇自然灾害的语境下,3块钱所承载的公共道德和伦理价值命题就显得异常沉重。自然灾害具有无常性,残酷而公平,它冲击的是整个城市,没有人可以绝对地置身事外,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应是一种非常理性的利益诉求,而非多么高尚的情操。否则,我们便有可能生活在一个“互害型社会”。 因内涝而造成交通堵塞,市民绕道而行是一种刚性需求。如果你也收费,我也收费,或者干脆紧闭大门不让通行,这与趁火打劫何异?3元借道费,轻易地就“借走”了某些人的道德“底裤”,实在让人不忍直视。由此也可看出,公共理性和价值底线有时候是何等的廉价和苍白。 此次通报,涉汛涉灾价格违法案件共有12起,之所以高校收借道费一事格外引人关注,是因为公众对其寄予了更高的道德期待。惩罚性的罚款固然有望让“借道费”成为历史,但失落的大学精神又该从何处找寻? □吴龙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