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为更好解决城市“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即将出台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打破户籍界限,把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9月25日《工人日报》)
今年6月,由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并首次把单身人士与非本地户籍的“外地人”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这是对既有住房保障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也是公租房政策的亮点。传递出维护民众住房尊严的民生思路。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不仅有利于解决城市夹心层与外来人口的住房问题,也会为房价理性回归提供市场助力。
广州的新规回应了住建部等七部门指导意见,具有进步意义。但美中不足的是,只是把引进人才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政府或许可以更大气一些,增加公租房数量,扩大供给范围。
其实,在七部委指导意见与广州公租房新规出台之前,公租房在一些城市已有所探索与发展。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对实现“住者有其屋”、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相对于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量仍是杯水车薪。在我看来,要让公租房政策真正惠及民众,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两篇文章。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政策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让更多民众受益。二是完善公租房资源配置制度,让公租房供应精确制导、雪中送炭。
住房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让“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应转变土地财政思维,拿出诚意回应民众期待,认真履行公租房的供给责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把公租房保障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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